【政策解读】封关不是封岛!海南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税务 + 金融 + 旅游三重政策福利上线,激发投资热度

一、海南封关

(一)封关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税务红利

1.零关税政策

(1)零关税覆盖 6600多个税目(占比约74%),境外进口征税目录外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设备,绝大多数在“零关税”范围内。


(2)岛内鼓励类企业加工增值超 30% 的货物销往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企业所得税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金融便利

1. 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体系

EF账户,是海南自贸港为企业和个人设计的 “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账户内资金兑换适用离岸汇率,支持本外币自由兑换。


账户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账户与境外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凭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企业使用EF账户与境外企业账户开展除证券投资以外的资本项下业务,无须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不需要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等。


账户资金“跨二线”可在同名账户间、在额度内自由划转,与境内其他账户的划转,按负面清单和额度管控,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2.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可吸引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基金,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吸引有意投资国外的基金,跨境投资的双向渠道畅通,加大海南跨境投资的便利,不断吸引基金业态在海南集聚。


在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自主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3.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4.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

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


(四)关于个人消费政策

1.离岛免税优化

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仍维持10万元/年,但商品增至 47 类,新增宠物用品、便携乐器、扫地机器人、微型无人机等小型家电和电子消费品。


2.购物模式灵活

(1)“即购即提”,单价<2 万免税商品现场提货,商品可现场使用,离岛时海关不验核实物,主要包括化妆品、香水、箱包、婴幼儿配方奶粉等15类常用商品;


(2)“担保即提”,单价≥5 万免税商品担保提货,商品不得在岛内使用,离岛时需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未使用的免税商品,并提交免税品购物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经确认后,离岛后退还担保。   



二、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谢敬洋律师,15812831888(同微信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