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工厂更新生产线购进新设备,可以申请什么奖励?

一、政策

省/市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政策解读

(一)项目及资助标准

市级:我市制造业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 CAD、CAE等工业软件),实施设备更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装备水平。

条件——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资助标准——①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②实施差别化分档资助。


省级: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条件——在珠三角地区,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

资助标准——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不超过20%予以奖励。


(二)资助核算范围

市级:

(1)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项目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2)核算范围为新购置设备(不含税)的总额,且未获得过省级技术改造资金资助。

(3)二手设备不纳入资助范围。

(4)除配套软件外,单台(套)设备价格低于10万元(不含税)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5)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省级:

(1)支持范围: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化发展。

(2)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3)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4)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5)除设备奖励方式外,还有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贷款风险补偿方式。

(6)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政策依据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 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7号)

2.《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三、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  谢敬洋律师,15812831888(同微信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