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增资扩产奖励项目

一、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



二、政策解读

(一)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企业投资奖励:项目单位新建或扩建的工业厂房和项目新购置的生产设备的实际投入。

资助标准:按实际投入不超过5%比例进行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制造业企业或其关联企业。

(2)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内,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项目投入必须包含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

(3)实际投入以发票等合法票据为准(金额不含税)。

(4)新建或扩建的工业厂房用地性质须为工业用地。

(5)申报的具体要求在申报文件中明确。


(三)政策依据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四)相关问题解答

(1)Q:符合条件的企业怎样申请?

A:由市工信部门发布申报文件,企业登录“企莞家”网站申报。经过形式审查、征求部门意见、现场审核(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项目入库计划,再按规定申请资金预算后,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拨付资金。


(2)Q:政策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A: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三、政策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

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

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

谢敬洋律师,15812831888(同微信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