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二、政策解读
(一)认定条件
(1)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
(2)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2年以上;
(3)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
(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评价得分70分以上,或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 6000 万元以上。
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即符合认定条件。
(1)专业化(满分25分):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重;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
(2)精细化(满分25分):数字化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上年度净利润率;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3)特色化(满分15分):由广东省自主设定。
(4)创新能力(满分35分):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建立研发机构级别。
(三)政策支持
(1)技改扶持:企业设备及技术投资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按投入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100万元;
(2)股改奖励:给予股改费用20%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创新要素支持(首台套奖励、发明专利补贴、标准制定奖
励、工业设计平台奖励);
(4)资本要素支持(贷款贴息、兼并重组补贴、上市奖励);
(5)市场开拓支持(产业链对接、市场拓展奖励);
(6)人才保障(培训、人才引进、住房及教育保障);
(7)“倍增计划”支持(视同协同倍增企业享受倍增政策)。
(四)政策依据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
《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省工信厅)
《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
《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五)相关问题解答
(1)Q: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A: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统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
(2)Q:今年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A:市工信部门已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应最晚不迟于2025年6月13日。
(3)Q:被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有效期多久?
A:有效期为三年,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政策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
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
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
谢敬洋律师,15812831888(同微信ID)
蔡郁涵实习律师,13711914225(同微信ID)(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