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东莞注意!4月1日起,这些新政策将影响你的生

1、
简并企业申报缴税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
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专用车票
根据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
3、
11省市实行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据环保部与工信部公告,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4、
破解侵犯专利权纠纷“举证难”
4月1日起,《**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实施,直指专利纠纷案件中的举证难、赔偿低问题。新司法解释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
在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时,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侵权人需提供相关账簿、资料。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
5、
房地产经纪人全国统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6、
进入“黑名单”的违法失信企业将受惩戒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将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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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作别低门槛时代
4月8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对其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行邮税的50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按一般贸易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率的70%予以征收;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