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可申請入台

陸籍配偶從9月25日開始可以申請回灣團聚了!
 
  疫情以來,台當局一直未開放持“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入台,而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大多為新婚不久的兩岸婚姻新人。根據規定,兩岸人民決定走入婚姻後,陸籍配偶來台辦理的第一項證件即為“團聚證”,之後才能依序辦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甚至決定入籍台灣。疫情以來,台當局一直未開放持“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入台,而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大多為新婚不久的兩岸婚姻新人。根據規定,兩岸人民決定走入婚姻後,陸籍配偶來台辦理的第一項證件即為“團聚證”,之後才能依序辦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甚至決定入籍台灣。

中央社引述的“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數據顯示,目前持團聚證的大陸籍配偶約有6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