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粤府函〔2013〕234号),推动我市信息消费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信息消费需求有效拓展,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信息化在促进社会商品消费增长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17年,全市信息消费总额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消费(含云计算、物联网)达到300亿元,电信服务消费达到340亿元,广电经营业务收入超7亿元,智能终端消费达到25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4500亿元。
二、具体内容
(一)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统筹推进第三代(3G)、第四代(4G)移动通信网络和无线局域网(WLAN)发展。尽早开展LTE(4G标准)商用网络部署及应用。到2017年,我市3G以上无线网络地域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3G/LTE用户数达到450万,WLAN热点数达到2万个,推动重点公共区域WIFI全覆盖。支持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LTE发展计划,推动东莞尽快进入4G时代。(市经信局,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列在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继续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实施“光网城市”工程,加快全市宽带网络普及和提速。到2017年,全市光纤到户用户由2013年的7.2万户增加到65万户,全市光纤入户率达到20%以上。实施高清互动整转试点工作,到2017年,努力实现高清互动用户(兼容WIFI接入)整转超50万户。积极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加快推进广电、电信双向业务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加快普及数字化高清电影,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型信息服务。(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促进软件信息服务消费
夯实软件信息服务消费基础。推动软件产业集聚发展。配合全省计划,培育软件百强企业,建设一批软件应用重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申报“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每年推动100项软件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取得突破。(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增强消费类软件产品供给能力。支持教育、文化、影音、游戏、动漫、旅游等工作学习娱乐类软件产品开发,培育新型数字教育和文化娱乐消费。大力推广慕课教育服务(包含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等慕课教育服务),鼓励企业参与慕课平台建设,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和教师开发各类**在线课程,促进慕课教育消费。重点扶持建设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互动娱乐服务平台和生活服务平台,到2017年带动10万人进行各类软件产品开发与分享,实现消费规模超20亿元。(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
(三)促进智能终端消费
扩大智能终端应用消费。加快省市共建东莞智能手机基地建设,加快融入珠三角智能终端产业一体化发展计划,增强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能力,提升产品知名度,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推进北斗卫星应用消费。建设省级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技术的新产品、新服务、新应用。发挥我市在导航芯片、终端制造的优势,积极融入全省北斗车载系统产业化工作。(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四)以“智慧东莞”为总抓手,拓展信息消费新热点
促进物联网应用消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商务、智慧环保、智慧交通等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深入开展石龙、东城、松山湖、虎门港等智慧东莞试点区域建设;以智能家居为突破口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培育发展物联网数据采集挖掘、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移动金融支付等物联网服务新业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组织和调动电信运营商、企业等社会资源参与建设。积极培育本地智慧城市运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神州数码”等国内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智慧城市运营商落地,开展本土化智慧城市运营服务。促进传感器、机器对机器(M2M)等在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到2017年, M2M应用终端达到500万台,引进培育1-2家智慧城市龙头运营企业。(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府金融工作局、石龙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
促进云计算应用消费。制定云计算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应用指南,支持中科院云计算育成中心发展。支持面向生产管理信息消费领域,建设工业、交通、物流、政务等云计算服务平台;面向生活信息消费领域,实施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云计算应用服务示范工程。到2017年,云计算成为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带动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推动物联网在工业领域的集成和创新应用,发展网络制造新型的生产组织方式,加快普及ERP等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企业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的协同创新。开展东莞市两化融合标杆企业认定,继续开展两化融合推广活动,打造典型示范,推动其他企业开展对标建设。结合镇街产业特色,推动区域两化融合。开展“数控一代”工程,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设。继续发挥社会组织桥梁作用,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继续开展莞货网上行广货网上行(东莞)活动。优化提升广货网上行官方网站,推动活动官网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转型,打造成为东莞电商的综合展示平台、服务平台和交易窗口,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打造成“莞货网上行”对外交流和形象展示的重要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万家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等渠道,围绕“莞货网上行”,加大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广货网上行宣传推广。鼓励电商积极参与开展促销活动。(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重点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等领域认定3-5家示范企业,建立优势企业储备库,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培育新模式、开拓新领域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升效益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企业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增强电子商务模式、技术、服务的创新能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和市场规模。大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建设整合监管、税政、交易、物流、支付等体系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总结东莞邮政和松山湖等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经验,提取**跨境电商案例面向全市大力推广。制定全市跨境电商产业园的扶持政策,招引龙头电商来产业园聚集建设。(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积极引进、扶持和培育电子商务技术服务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技术研发等服务。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节点的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中心,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加快本地第三方支付体系建设,鼓励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支付、智能终端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多种新型支付渠道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的联动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工作,大力推动本地区扩大信息消费。(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信息产品及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网络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信息消费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信息消费。(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强化信息安全。制定实施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定级备案、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规范,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健全网站备案工作,加强网络安全认证,加大对个人消费信息的保护力度,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