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台湾执业资格视同职称政策

一、政策

台湾执业资格视同职称政策(**批28项)


二、政策解读

(一)适用对象

①身份:在东莞工作的台湾居民

②证书: 持有《目录》中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岗位:从事与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④按规定条件申报评审同一层级或高一层级的职称,在台湾做相关技术工作的经历,可视同内地从业年限。


(二)覆盖行业类型

一共28项台湾执业资格,三大热门工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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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批)》


(三)其他问题

(1)不在目录里的的台湾证照能用吗?

答:仅限**批28项,后续会推出第二批目录。


(2)证书过期了还能申报吗?

答: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需先完成台湾证书续证。


(3)拿到大陆职称有什么用?

答:升职加薪、人才落户、申请台湾同胞人才补贴、企业投标、资质备案认可。


(4)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答:以市人社局每年统一职称评审通知为准,每年固定受理时段通常为**季度。


三、政策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谢敬洋律师,15812831888(同微信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