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降成本申报】@所有人,降成本8条申报指引来啦!
在我市承租市属国有企业自有物业的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9月底前承租已满3个月的对象给予3个月租金减免。《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www.dg.gov.cn/dggzw/gkmlpt/content/3/3975/post_3975006.html#3904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9月底前承租已满1个月的对象给予1个月租金减免。(三)倡导村(社区)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倡导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9月底前承租已满1个月的对象给予1个月租金减免。
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市镇3:7比例分担,对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对企业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
适用于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各经济联合社及类似的机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较好、主营业务突出和稳定,镇街、园区重点扶持发展,但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转贷的贷款,仅限于由注册地在东莞市辖内的法人银行机构和注册地在市外的法人银行机构在我市辖内所设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需与市金融工作局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三方协议》的银行机构。单家企业单笔申请资金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亿元、最少不低于200万元;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可同时申请使用多笔符合要求的资金,但同时使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帮助企业转贷的,原则上使用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足5天按合同约定方式计息)。申请使用专项资金金额×银行转贷贷款年利率÷360×合同约定天数(不足5天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转贷的,必须是企业名录数据库范围内企业,且具备后续还贷能力。(1)原则上在贷款到期一个月前,企业填写《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准备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转贷续贷资料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要求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用款申请。(2)贷款银行对企业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明确是否同意转贷;如同意则在《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须贷款银行在莞**级别机构签章),同时由转贷银行在莞**级别机构出具《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业务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审核后,转贷银行将《申请表》、《承诺函》(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档材料)和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转贷材料提交至东莞信托有限公司。(3)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在收到转贷银行的《申请表》、《承诺函》及企业按资料清单准备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若核查无误则予以批准。《关于东莞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https://jrj.dg.gov.cn/zwgk/zcwj/content/post_3816776.html(二)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见贷即保”批量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注册地在东莞市内,诚信经营,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与市金融工作局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三方协议》的银行机构。《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措施操作指引》https://jrj.d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054891.html
进一步稳定自主可控的跨境水路运输通道,对第二、三、四季度经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开展作业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东莞企业)给予补贴。第二、三、四季度经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开展作业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东莞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交东莞港务集团进行核对;东莞港务集团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核对证明,并将企业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