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上午,市政府副秘書長郭惠良在大朗鎮行政服務中心3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第81次市外商聯絡小組協調會。市外經貿局、市府臺灣事務局,東莞海關,市金融辦、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房產管理局,橫瀝、企石、橋頭、東坑、大朗、常平鎮政府等單位領導以及市外商協會、臺商協會等負責同誌參加了會議。會議主要研究了當前外商企業在生產運作中遇到的問題,並進行政策宣講。現紀要如下:
一、關於商品編碼問題
會議指出,關於海關對企業商品編碼不符規定進行處理的問題,東莞海關目前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署令158號)的有關規定進行監管的,根據違規的事實和金額,依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由關領導審批同意後移送緝私部門處理。為避免因商品編碼不合規定而給企業造成不便,會議提出,企業在進行商品編碼時,可先向海關有關業務部門進行咨詢後再進行編碼,減少編碼錯誤現象的出現。
二、關於“保稅物料”的使用與監管規定問題
會議指出,對樣品和不良品的耗料進行補稅的問題,目前海關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署令第155號)第十六條關於“不列入工藝損耗範圍”的規定執行的,只有符合相應條件才無需補稅。
三、關於貸款融資難問題
會議指出,根據《關於印發〈東莞市已建房屋補辦房地產權手續總體方案〉的通知》(東府〔2009〕41號)第7頁第(五)點“憑證明先行辦理融資相關手續”的規定,對符合相關補辦房地產權手續基本條件的,可先行向屬地鎮街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