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工贸企业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请对照排查!

近日

应急管理部印发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明确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工贸企业

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以上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
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
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东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