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东莞理工学院联合举办了东莞市系列人才政策发布会,会上发布并解读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等9大人才政策。
动态:九项人才政策集中发布
九大人才政策包括《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是在原来的《暂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导向,把引才重点扩展到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产业、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实施办法》共有15个方面扶持政策,比原来增加了“创业扶持”、“引才奖励”两个方面的扶持条款,“创业扶持”针对个人在莞创办企业,从“贷款贴息”、“场租补贴”两方面的创业扶持条款。
特色人才在莞创办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按其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每年**贴息100万元”;
“每家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的场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贴额不超过3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解读:
人才入户和积分制入户门槛降低
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是本次系列人才政策发布的重点之一,上午的发布会一连发布4个相关政策:《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据介绍,东莞市现行人才入户政策是2014年修订实施的,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比较积极的效果,截至今年10月底共核准入户资格13007人,加上随迁人员入户总人数达26961人,是2013年的5.8倍。为进一步释放人才人口红利,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对现行人才入户政策进行了修订,突出体现以贡献为重点衡量标准,逐步吸纳来莞工作、居住时间较长人员入户东莞。
此次发布的系列政策重点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新增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在现行“1+2”人才入户政策基础上,新增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拟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镇街重点企业等探索实行,由各镇街根据公共资源状况及企业申请情况,制订企业自评人才计划,将员工入户的决定权下放给企业,形成条件准入、积分入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1+3”的政策文件框架。
第二,放宽条件准入。将条件准入的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将职称类人才直入门槛从“中级”降低到“初级”;将本市职业、技工院校中级工以上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从本市院校扩大到全省。准入条件从10类增加到12类,将“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纳入直入范围;将积分制类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在莞累积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近5年获得国家、省及我市技能竞赛奖项”两个积分项目的纳入条件准入范围。
第三,调整积分入户。根据国家、省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通过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的指标分值,使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
第四,放宽入户政策有关计划生育、父母投靠的限制条件。将“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调整为“超生的,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取消父母投靠子女“自入户后3年后可向入户地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的限制,申请人父母投靠子女的一律依照公安部门的现行政策办理。
政策亮点:
企业人才 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
此次出台的《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称,为加快东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壮大东莞市产业人才队伍规模。对成长型企业进行界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各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六个类别,规定了扶持对象的学历、来莞时间、劳动关系、年龄、户籍等主要条件。
资助标准分三个档次,一次性拨付:第一档为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第二档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1万元/人;第三档为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对研发投入比例大、人才聚集度高、经济贡献大的成长型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
引进一海外人才单位补贴3万元
《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引进对象。适用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内资企业。引进对象重点是具有特殊技术专长和国际**应用技术的外籍人才,以及长期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人才,也包含“银色人才”。
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引进一人补贴3万元)、海外专家生活津贴(一次性补贴2万元)和中介机构引才奖励(引进一名奖励5000元)三项补贴。
名师、名医每年**补5万元
《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对“三名”特殊津贴进行明确。关于名师津贴由市教育局负责,每三年评选一次。在三年管理期内,分三档发放津贴:第一档每年5万元;第二档每年4万元;第三档每年3万元。
关于名医津贴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每三年评选一次。在三年管理期内,分三个类别发放津贴:一类每年5万元;二类每年4万元;三类每年3万元。
关于名家津贴由市文广新局负责,每三年评选一次“文化名家工作室”,按照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类别进行扶持。每个工作室扶持经费总额20万元(按30%、20%、50%比例分三次划拨)。
力争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百万人
《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提出用5年时间,每年安排财政投入4400万元,实施行动计划。目标为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培养电商创业人才10万人,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1万人,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5000人等。
重点实施建设国内**职教城、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技能鉴定改革发展、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企业“首席技师”津贴、技能大师育才及“一镇一品”和电商创业技能人才培养等十项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