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才朋友
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
开始申报了!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
《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这三种补贴类型
我符合条件申请补贴吗?
怎么申请?能领多少钱?
人社君准备了一份攻略
大家快收好!
本篇干货很多,人社君设置了目录
大家可按需划到对应的板块查看详情
一、补贴申报时间
二、补贴相关事项(受理范围、办理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二)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三)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三、补贴申报方式
四、补贴进度查询(申报补贴后,如何查询补贴审核进度)
五、申报公告原文(含附件)
PART.01
补贴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9日起
至2024年8月31日
请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
PART.02
补贴相关事项
01、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办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 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5.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需提交材料: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
PART.01
补贴申报时间
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5.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需提交材料: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
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办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需提交材料: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第五部分 申报公告原文”。
PART.03
补贴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对应补贴名称进行申请。
PART.04
补贴进度查询
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询审核进度。进入“就莞用”小程序,按“东莞人社业务查询——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的路径,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就莞用”小程序
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网址:https://dghrss.dg.gov.cn/jgyportal/),进入个人中心—查看补贴进度,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
PART.05
申报公告原文
《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戳[红字]一键跳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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