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不停產轉三資企業有關工作補充通知

    為幫助來料加工企業實現就地不停產轉為三資企業,去年我市出臺了《關於做好東莞市來料加工企業就地不停產轉三資企業有關工作的通知》(東外經貿〔2008〕40號),明確了我市來料加工企業就地不停產轉三資企業的操作流程,並制定了相應的便利措施。為了加速來料加工企業轉型,解決企業轉型過程中存在的實際操作問題,現對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來料加工企業已辦理解除海關監管手續的不作價設備,可以以國內購買設備的方式作為新設三資企業的固定資產。來料加工企業轉讓其使用過的已解除監管的不作價設備,國稅局按以下三種方式處理:
 
   (一)如果來料加工企業的全部資產(含已解除監管的不作價設備)、債權債務及勞動力均由新成立的三資企業承接,並持有市外經貿局出具的注明來料加工企業就地轉三資企業的批文或《東莞市來料加工企業就地轉三資企業補辦備案登記表》(下稱登記表),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的規定不徵收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銷售發票。
 
   (二)來料加工企業處置其不屬於第1款規定並於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的生產設備,可根據《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徵收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的規定,屬一般納稅人的按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開具普通發票;屬小規模納稅人的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開具普通發票。
 
   (三)來料加工企業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亦可按銷售普通貨物處理,按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或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17%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按3%徵收率計征增值稅,可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企業需在辦理籌辦營業執照後30日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國稅部門允許企業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三、對於來料加工企業就地不停產轉為三資企業,當企業生產性質、生產規模、企業位址、建築規模等不發生改變且原有消防法律文書進行了明確表述的,可憑市外經貿局出具的注明來料加工企業就地轉三資企業的批文或登記表結合原消防意見書作為新企業的消防手續。
 
    若來料加工企業轉為三資企業且需在消防意見書上變更企業名稱的,一律按現時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重新改造消防設施,並按《消防法》的配套文件“公安部第106號令《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以及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按審核、驗收程式辦理消防行政許可,其他類型和規模的加工企業應在網上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在符合現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如下情況也可採用直接驗收程式辦理消防行政許可:
 
   (一)當生產性質不變,更換經營主體(如:甲制衣廠改為乙制衣廠)或增加經營主體(如:甲制衣廠內增設乙制衣廠)的,若消防法律文書未明確建築規模、詳細位址的;
 
   (二)生產性質改變,但火災危險性不變或降低的情況下更換經營主體(如:甲制衣廠改為乙電子廠)的;
 
   (三)在火災危險性不變或降低的情況下增加經營主體(如:甲制衣廠內增加乙電子廠) 的,則應對其增加經營主體所在的局部採用直接驗收程式。
 
    四、原掛靠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集體土地的來料加工企業,需將集體土地使用權辦理到新設三資企業名下的用地,可以按《東莞市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實施“三舊”改造土地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早期以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義購買集體土地,並以來料加工企業名義在城建部門辦理了報建手續,以轉型後的三資企業名義補辦房產證手續的,在完善用地手續,及征得規劃、城建等部門同意,把各相關證件權屬主體變更一致後,市房管局即可為該企業辦理《房地產權證》。
 
    五、來料加工企業就地不停產轉型為三資企業後,原《土地使用證》和《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來料加工企業名下的,其土地和地上建築物辦理權屬變更轉至轉型後的三資企業名下的,地稅部門出具有關不徵稅證明、財政部門出具免征契稅證明,從而辦到企業新名稱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
 
    六、對於成立時間較長、部分設備進口報關單原件、設備進口發票等資料不齊全的轉型來料加工企業,海關允許企業憑設備協定手冊上原設備的進出口記錄或原設備進口報關單的影本辦理設備解除監管手續。
 
    七、來料加工企業轉為三資企業,在用電位址、用電容量、用電類別不變的條件下,可到供電部門營業廳辦理過戶或更名業務,供電部門不收取任何費用,並提供辦理便利措施。
 
    八、鼓勵轉型企業採用各種貿易方式,經鎮(街道)外經貿部門核准,允許來料加工企業轉為三資企業後從事來料加工業務。
 
    九、來料加工企業轉型為三資企業後從事來料加工業務,企業在報關出貨填寫出口發票時,應按來料加工貨物加工費收入開具出口發票,並在出口發票備註欄注明出口貨物總值。
 
    十、關於來料加工企業轉為三資企業的用工關係問題,在勞動者崗位、薪酬等福利待遇不變的情況下,勞動部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三十四條等相關規定,引導企業做好勞動合同的銜接管理工作。
 
    市外經貿局 黃埔海關辦公室 市勞動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房管局 市城建規劃局 市公安消防局 市國稅局 市地稅局 市工商局 東莞供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