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58號 (關於在粵港地區實施來往香港公路車輛快速通關改革)為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進壹步簡化海關手續,提高粵港地區跨境公路運輸通關效率,海關總署決定在粵港地區實施來往香港公路車輛快速通關改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來往香港公路車輛快速通關是指從事來往香港公路貨物運輸業務的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車輛進境前或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前,向海關申報載貨清單電子數據,海關應用衛星定位管理設備和電子封誌等監控手段實施途中監控,實現對車輛及其所載貨物在公路口岸自動快速核放的壹種通關方式。
二、經海關備案並使用海關認可的衛星定位管理設備和電子封誌的車輛,其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可選擇來往香港公路車輛快速通關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