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法律实务】投资和借款,到底有啥区别?教你一眼看穿

一、问题

2023年5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入股协议》,约定王某出资5万元入股,公司每年支付固定分红6000元(年利率12%),连续五年,无论盈亏,期满返还本金。王某依约支付5万元并获入股凭证,公司前四年支付分红2.4万元后违约。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未付分红。


争议焦点:涉案款项性质为投资还是借款?


、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协议虽名义上约定由王某出资入股5万元,但是又约定每年固定分红6000元,实质上双方并不具有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征,王某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也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法院认定双方实际是借贷关系,公司未依约偿还本金及利息,应承担还款责任,而当事人就利息约定年利率12%,未超出法律规定之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


律师建议

借款行为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本付息;投资行为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两者重要区分关键为:

(一)投资人是否真实参与经营。

(二)是否约定投资人享有固定报酬,且不用承担经营风险。

(三)投资人是否履行法定出资程序并完成工商登记。


不论当事人间名义上约定为何种合同,最终仍需依照约定内容本质来认定法律关系,提醒大家了解清楚两种法律关系的不同,避免交易风险及后续纠纷。


三、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咨询窗口: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6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中律师,13829270717(同微信ID)(法律顾问—台籍大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