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富豪的财富版图中,离岸家族信托曾是坚不可摧的防火墙,能将个人资产与企业债务彻底切割,确保财富跨越风险、代代相传。但最近香港高等法院在许家印案件中的一纸裁决,让人怀疑离岸家族信托对庞大财富是否仍具有防火墙的性质。
二、案件事实简述:恒大财务危机前的财富转移
时间回溯到 2019 年,恒大的财务危机尚未全面爆发,但许家印夫妇在美国搭建起总规模达 23 亿美元的家族信托架构,资金源自两人 2009 年至 2022 年间从恒大分得的 500 多亿元人民币红利,通过多层离岸公司层层转移,最终注入信托账户。
信托主要内容:长子许智健仅能领取收益,无权动用本金,本金预留给孙辈继承,意在确保长子一脉 "终身衣食无忧";而次子许滕鹤却未获得同等安排,2023 年因恒大财富事件被内地部门带走调查。
香港法院后续调查发现,许家印虽名义上将资产转入信托,却始终保留着投资决策、更换受益人等核心控制权,所谓的受托人不过是受指示的 "傀儡"。更关键的是,恒大早在 2017 年就已埋下财务黑洞,即许家印在明知公司危机四伏的情况下,仍转移资产注入信托,这一系列操作都形成日后信托被击穿的风险。
三、香港法院的判决
家族信托的核心价值在于资产隔离,但这种隔离并非**。香港法院之所以能击穿许家印的信托壁垒,本质上是用三大法理原则穿透了形式上的法律架构。
(1)实质重于形式
法院查明,许家印设立信托后,对资产的支配权并未真正转移,从投资方向到收益分配,仍由其实际掌控。这种 "名义转移、实质控制" 的操作,让信托沦为 "虚假信托",既然委托人仍能支配资产,就不能认定为真正的信托,自然无法享受法律赋予的隔离保护。
(2)反欺诈性资产转移原则
香港《破产条例》明确规定,任何意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资产转移行为均属无效。许家印在明知公司濒临庞大债务危机的情况下,将巨额红利转移至海外信托,明显属于恶意操作,法院认为,法律绝不允许债务人用信托逃避责任,此种欺诈性转移资产行应被撤销。
(3)债权人保护优先原则
恒大大规模债务危机涉及无数被欠薪的员工、被套牢的购房者和受损的投资者,倾向保护这些普通债权人的权益已成为公共政策考量。当信托制度被滥用于规避债务时,法院更会有限维护实质公平。
律师建议
家族信托核心价值是资产隔离与传承,而非规避法律责任。信托的有效性建立在三个前提上:资金来源合法、委托人彻底剥离控制权、设立目的正当。从法律实践来看,信托法中的“穿透审查”,本质上是对“制度滥用”的否定。高净值人群在通过离岸家族信托配置资产时,需特别注意“控制权透明”与“合规披露”,切勿依赖“架构隐蔽性”来规避潜在的司法义务。
四、咨询窗口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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